預告登記

應備文件
  1. 登記申請書及登記清冊。
  2. 土地、建物權利人之同意書。
  3. 土地、建物所有權狀。
  4. 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身分證或戶口名簿影本)。
  5. 土地、建物權利人之印鑑證明書。
  6. 其他依法令規定應檢附之文件經申請案件受理機關載明要求加以補齊。
處理時限 一天
備註  
瀏覽人數:48249人 更新日期:2014/0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