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址隱匿(針對第二類謄本)

業務 住址隱匿(針對第二類謄本)
應備文件 登記名義人身分證明文件、申請書(需填寫土地、建物之行政區、地段、地號、建號)。
處理時限 1-3工作天
所需費用 免費
備註
1.臨櫃申請:本所一樓謄本櫃檯或全國任一地政事務所辦理
2.網路申請:以自然人憑證上內政部地政司數位櫃臺系統申請。
3.併案申請:於申辦土地登記案件時,填具申請書併同申請。 
4.本業務104.2.2開始受理。

 

瀏覽人數:59842人 更新日期:2023/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