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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絡本所
寄信日期:
2018-08-28
寄信者:
陳文*
寄信標題:
鑑界排定曠日費時
寄信內容:
1、鑑界日從申請日起排在兩週後,後又因雨延後兩週,一整個月土地均無法施工。 2、飄小雨為何不能鑑界?為了鑑界請假卻無功而返,然後還得再請一次假,還不見得順利完成,只能說無奈嗎?
回覆狀態:
已回覆
回覆日期:
2018-08-31
回覆內容:
承辦單位:第二課 主旨:申訴有關鑑界排定曠日費時一案。 親愛的陳文淑先生/小姐您好: 所傳郵件,業已收悉,本所答覆如下: 一、 因台端來信未敘明收件資料或申請土地坐落地號,是以歉無從查明因雨延後鑑界當時情形,並給予台端申請案件無法複丈詳加說明,造成不便深表歉意。 二、 鑑界案件係以精密之測量儀器進行,如雨中測量,恐造成儀器受潮損壞,另因複丈原圖遇雨會造成地籍圖線模糊暈開及圖紙伸縮等問題,是以若雨勢足以影響鑑界進行,按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211條規定略以:「…原定複丈日期,因風雨或其他事故,致不能實施複丈時,登記機關應分別通知申請人及關係人改期複丈。」,鑑界將改期辦理。 三、 倘台端仍有疑義,歡迎來電洽詢(承辦人:李乙慧,電話:04-22372388分機219),本所將竭誠為您詳細說明。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快樂! 臺中市中正地政事務所 敬覆 為了解您對本所本次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之滿意度及相關意見,請您至本所網站填寫「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情形滿意度調查表」(http://ccland.land.taichung.gov.tw/quest/?type_id=8&parent_id=8), 您的答覆是本所改進及強化後續作為之依據,謝謝您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