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配合推動戶籍謄本減量,地政機關受理民眾申請案件,得以電子戶籍謄本取代紙本戶籍謄本,另民眾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www.ris.gov.tw)線上申辦電子戶籍謄本,申請人之身分證明如無使用戶籍謄本必要時,亦可採以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代替。

【公布日期文號】:內政部102年04月19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26650759號函
【內  容】
一、為配合推動戶籍謄本減量,請多加宣導使用,地政機關受理民眾申請案件,得以電子戶籍謄本取代紙本戶籍謄本。
二、民眾得以自然人憑證於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http://www.ris.gov.tw)線上申辦電子戶籍謄本。
三、申請人之身分證明如無使用戶籍謄本必要時,可採以國民身分證影本或戶口名簿影本代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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