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除「土地法施行法」第44條及第45條條文(總統令中華民國100年6月15日華總一義字第10000122991號)
刪除「土地法施行法」第44條及第45條條文
公布內容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6月15日華總一義字第10000122991號
茲刪除「土地法施行法」第44條及第45條條文,公布之。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內政部部長 江宜樺
土地法施行法第44條及第45條條文
中華民國100年6月15日公布
第44條(刪除)
第45條(刪除)
附件 :
管理人: | 第一課管理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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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單位: | 第一課 |
建立日期: | 2014-06-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