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台(八六)內地字第八六八三六00號函釋,自即日停止適用,請詳內文。
【公布日期文號】:內政部103年9月10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366518404號函
【內 容】
旨揭函釋內容,因與本部一百零三年九月十日內授中辦地字第一0三六六五一八四0三號令修正發布之「夫妻聯合財產更名登記審查要點」第一點、第三點、「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三點及「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八十三點規定未合,故自即日停止適用;上開規定修正內容,並請至本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公文附件下載參閱(http://www.land.moi.gov.tw/chhtml/index.asp(開啟新視窗))。
附件 :
內政部103年2月27日台內地字第1030099079號令.pdf
內政部103年09月10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366518404號.pdf
管理人: | 第一課管理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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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單位: | 第一課 |
建立日期: | 2014-09-17 |
更新日期: | 2017-10-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