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八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台(八六)內地字第八六八三六00號函釋,自即日停止適用,請詳內文。

 

【公布日期文號】:內政部103年9月10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366518404號函
【內  容】
旨揭函釋內容,因與本部一百零三年九月十日內授中辦地字第一0三六六五一八四0三號令修正發布之「夫妻聯合財產更名登記審查要點」第一點、第三點、「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三點及「繼承登記法令補充規定」第八十三點規定未合,故自即日停止適用;上開規定修正內容,並請至本部地政司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公文附件下載參閱(http://www.land.moi.gov.tw/chhtml/index.asp(開啟新視窗))。


附件 :
內政部103年2月27日台內地字第1030099079號令.pdf
內政部103年09月10日內授中辦地字第10366518404號.pdf

管理人: 第一課管理者
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14-09-17
更新日期: 2017-10-26
本頁瀏覽人數:68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