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簡化新式戶口名簿版本一案,自103年12月1日起實施,請詳內文。

【公布日期文號】:內政部103年11月26日台內戶字第10312016792號函

【內  容】
一、依據內政部103年8月7日研商簡化新式戶口名簿版本相關事宜會議紀錄賡
        續辦理。
二、按上揭會議決議略以,為不影響戶役政資訊系統運作效能,同時兼顧民眾使用之便利性,戶口名簿以「現住人口、省略記事」作為核發基準,再由申請人選擇是否列印非現住人口或記事。
三、自103年12月1日起,取消戶口名簿版本名稱,於戶口名簿不再列印甲式、乙式、丙式或丁式,以核發「現住人口、省略記事」為基準,另申請人並得選擇增加同一戶長戶內之非現住人口或詳細記事(態樣如附件)。
四、有關版本簡化前核發之戶口名簿(甲式、乙式、丙式及丁式),仍可供查驗使用。配合簡化新式戶口名簿措施,戶政資訊系統查詢103年12月1日起核發之新式戶口名簿請領紀錄(3100)作業畫面,將載明「含記事」、「現住」、「含非現住+記事」、「含非現住」,以資識別。


附件 :
內政部103年11月26日台內戶字第10312016792號函.pdf

管理人: 第一課管理者
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14-12-17
更新日期: 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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