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實施航空測量攝影及遙感探測管理規則」第3條、第7條條文

「實施航空測量攝影及遙感探測管理規則」第3條、第7條
條文,業經內政部於103年12月31日以台內地字第103130370
7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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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航空測量攝影及遙感探測管理規則第3條、第7條條文.pdf
內政部函實施航空測量攝影及遙感探測管理規則第3條、第7條條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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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單位: 第二課
建立日期: 201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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