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持續推動同一縣市跨所辦理登記案件服務
為擴大便民服務,並配合內政部持續推動同一縣市跨所辦理登記案件服務,自105年6月24日起新增遺產管理人登記、塗銷遺產管理人登記、遺囑執行人登記、剩餘財產差額分配登記(至少需一筆標的為受理機關所轄)、抵繳稅款登記(至少需一筆標的為受理機關所轄)和地上權之設定、內容變更、讓與及拋棄登記(限免申請地上權位置圖勘測者)等9項跨所登記項目。
附件 :
管理人: | 資訊課管理者 |
---|---|
管理單位: | 資訊課 |
建立日期: | 2016-06-22 |
更新日期: | 2017-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