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公告:訂定「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內政部公告:訂定「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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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pdf

管理人: 第三課管理者
管理單位: 第三課
建立日期: 2016-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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