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預申報作業上路囉!

 

10571日起實價登錄申報方式增加新管道,申報義務人可以在申辦不動產買賣登記案件時,併同預為申報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可有效降低逾期申報之風險,歡迎多加利用。
申報義務人可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至內政部地政線上申辦系統(https://clir.land.moi.gov.tw/cap/)辦理實價登錄預為申報作業,並將申報書紙本連同登記申請書送至地政事務所辦理不動產買賣登記,地政機關將於登記完畢後,把實價登錄預申報資料轉入資料庫中,且跨所申辦之買賣登記案件亦可辦理實價登錄預申報作業,地政機關一樣於登記完畢後,將預申報資料轉入資料庫中,即可輕鬆完成實價登錄申報作業,如此一來就不必再面對逾期申報的風險了。
然須特別注意的是預申報資料如經比對失敗,則將視為未完成申報,而必須回歸現行的申報方式,且須於登記完成日起30日內重新申報,否則逾期未申報者仍將依現行規定進行裁處。
如仍有任何疑問,歡迎致電臺中市中正地政事務所第三課,電話:(0422372388分機301304,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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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 第三課管理者
管理單位: 第三課
建立日期: 2016-08-01
更新日期: 2017-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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