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自108年11月1日生效

 修正「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規定,自108111日生效

 

https://www.land.moi.gov.tw/law/newlawdet/100?Nid=3782



附件 :

管理人: 第一課管理者
管理單位: 第一課
建立日期: 2019-06-12
更新日期: 2019-06-12
本頁瀏覽人數:4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