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08年10月1日起可跨縣市受理7項簡易土登案件

 地政服務更便民!內政部宣布,從10月起,試辦民眾可就近到任一地所,跨縣市申辦住址變更等7項不動產登記案件,幫民眾節省時間與金錢。

內政部表示,民眾因工作或求學等原因,若居住地點與持有的不動產在不同縣市,以往需舟車往返辦理登記,較為耗時不便。所以內政部先從今年7月起,開始試辦跨6個直轄市間收辦簡易登記案,迄今試辦2個月頗受肯定與支持,共受理169件案件,其中以申請住址變更、更名及書狀換給的案件最多。

為擴大便民服務,從10月起,將擴大試辦到全國各縣市,民眾可就近到任一地所,申辦7項簡易登記案件,並於該所全程辦理完畢,不再僅限同一縣市內辦理,項目包括書狀換給(一般權利書狀損壞申請書狀換給者為限)、預告登記、塗銷預告登記、住址變更、更名(戶政機關有更名記事者為限)、門牌整編,以及經戶政機關更正有案之姓名、出生日期、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址或門牌錯誤的更正登記。

內政部強調,未來仍會以民眾需求為出發點,在確保地籍資料正確及不動產交易安全的原則下,持續精進跨域便民服務,簡化作業流程,更貼近民眾需求。

新聞來源:https://www.land.moi.gov.tw/chhtml/content/10?mcid=3736

跨縣市收辦登記業務.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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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日期: 2019-11-07
更新日期: 2019-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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