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0年12月1日起實施,修正全程網路申請登記項目

 修正全程網路申請登記項目,其新增內容如下:

(一)更名(限經公司法人登記機關變更有案,且提供公司登記表掃描檔或地政機關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
(二)住址變更(限經公司法人登記機關變更有案,且提供公司登記表掃描檔或地政機關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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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 管理者
建立日期: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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